豹子头遗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柳沙园艺场内那贝村西南约2000米的邕江北岸河流拐弯处的一级台地上,1964年4月被发现。遗址南临邕江,高出水面约15米。东北面为背刀岭、崩塘岭等小山丘,东南面是狭长小平地,地面暴露灰白色螺蚌壳,分布范围100×50米,从断面上可看到1米至3米厚的文化层堆积。
位于邕江岸边的豹子头遗址
1973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文物队在遗迹中心部尝试挖掘,开4×4米宽的探方4个。第一层为表土层,厚0.5米左右;第二层为扰土层,灰褐色沙土,夹有较多的螺蚌壳,厚1米左右,出土石器、骨器、蚌器、陶片、兽骨和炭屑并混杂铁钉、“开元通宝”铜钱等;第三层是文化层,黄褐色沙土,厚2米,含大量螺蚌壳、石器、骨器等遗物。石器中有斧、凿、刀、矛、杵、网坠、磨盘、砺石、石研、石环。陶器为夹砂粗陶,质地疏松,器物上多饰绳纹,再下为生土层。经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出土蚌壳标本进行碳14年代测定,该遗址的年代为8000多年。
1997年11月至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和南宁市博物馆联合进行发掘,发掘清理面积近200平方米,出土文化遗物600件,且发现烧制原始陶器的遗迹,这一发现当时在广西尚属首次,具有极为重要的学术价值。2009年,豹子头遗址入选自治区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一审:黄心蓉
二审:张艳兰
三审:唐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