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24-04-24 10:05
来源:南宁日报

4月23日,南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2023年,南宁市获评全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坚持政治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南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提升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效,狠抓《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实施,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实施方案》中期评估。深化法治督察实践,对市县两级全覆盖开展法治督察。 

坚持依法行政,政府全面履职水平持续提升。南宁市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共选聘法律顾问872名、配备公职律师499名;全面建立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企业“办不成事”诉求直达快办工作机制,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3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主要调查结论中获评“优化营商环境进步最明显的5个省会及副省级城市”之一;“拿地即开工”4.0审批新模式为企业节约工期3至4个月,“推进‘免审即得’,实现‘准入即准营’”入选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典型经验案例并在全国推广;获批建设中国(南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坚持监督约束,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市人民政府办理各级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345件、政协提案347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在99.7%以上;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伴随式”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执法监督和执行地方性法规监督活动;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地面道路交通健康指数排名全国第五;健全完善林业、水利、国防动员等部门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不断规范。


编辑:黄心蓉

一审:张艳兰

二审: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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