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实施RCEP 打造全球自由贸易新典范

发布时间:2026-03-04 11:42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作为全球参与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实施以来,在拉动贸易投资增长、促进区域一体化进程、提升经济韧性和抵御外部不确定性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向世界发出了RCEP成员国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强音。当前,RCEP实施已进入深化阶段,根据2025年10月第五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达成的共识,RCEP还将于2027年开展全面审议工作。在此背景下,评估其实施成效并展望未来发展方向,对于将RCEP继续打造成为全球自由贸易的新典范具有重要意义。

RCEP已成为中国外贸增长的重要支柱 

中国推动全面高质量实施RCEP协定,并取得显著成效。海关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的货物贸易额达1.9万亿美元,同比增长4.7%,占中国外贸总额的比重稳定在30%左右,对当年中国外贸增长的贡献度高达44.2%,较去年提升约18个百分点。其中,中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1.1万亿美元,同比增长9.2%,对中国外贸总出口的贡献率达到44.6%。RCEP强化了中国外贸的增长韧性,已成为拉动外贸出口增长的关键引擎。 

中国与RCEP主要伙伴的贸易走势尤为亮眼。2025年,中国与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的贸易额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东盟连续6年保持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其中,中国与越南贸易规模保持3000亿美元规模,与印度尼西亚、泰国的贸易规模也均在2000亿美元以上,与越南、印尼、泰国的贸易以两位数的增速领跑中国与RCEP区域的贸易增长。此外,中国与日本、韩国的贸易额继续保持在3000亿美元规模,并持续增长态势,对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贸易也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发展。 

贸易结构向新向优,高新技术产品贸易往来持续深化。全球贸易观察系统(GTF)提供的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的高新技术产品贸易达5828.8亿美元,同比增长12.2%,其中进出口双向均实现较快增长。电动汽车贸易同比增长45.2%,风力发电机组、铁道电力机车等产品出口实现翻倍增长,这些数据生动展现了RCEP区域合作的绿色转型与升级活力。 

农产品贸易进一步增长。2025年,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农产品贸易额为1067.1亿美元,同比增长6.8%,其中自RCEP其他成员国进口增幅达11.8%,自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等东盟国家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农产品进口均达到百亿美元以上规模。来自RCEP区域的榴莲、芒果、番石榴、菠萝等特色热带水果,以及牛肉、对虾、鱼类等产品丰富了国内消费者的选择;木薯淀粉、羊毛、羊绒、棕榈油制品等也成为我国制造业的重要原材料来源。 

共谋RCEP区域经贸发展新篇章 

RCEP每五年进行一次全面审议,被称为“活的协定”,首次审议将于2027年进行。当前,世界经济秩序动荡,这反而增强了区域内各成员国以RCEP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共同意愿。全球产供链重构与国际汇率波动背景下,企业跨境分工拉长了资金占用周期,对RCEP促进跨境结算与融资便利化的诉求正在凸显。与此同时,RCEP区域内经贸协定升级的浪潮方兴未艾——升级版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协定已于2025年4月在协定成员国间陆续生效,东盟货物贸易协定升级版和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已于2025年10月签署。这些协定的升级不仅为RCEP自身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区域注入了强劲的增长动力与合作信心。在此背景下,各成员国更应进一步推动RCEP全面高质量实施,提升RCEP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积极树立全球自由贸易新典范,共谋区域经贸发展新篇章。 

一是践行开放承诺,全面高质量实施RCEP。各成员国应坚守开放初心,积极履行RCEP框架下已有的货物、服务贸易与投资开放承诺,进一步深化贸易投资便利化,遵守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等高标准规则的要求,为企业贸易投资活动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区域环境。应鼓励各成员国积极分享区域内企业RCEP享惠情况和经典实践案例,为企业充分利用协定提供更多指导支持。同时,应积极发挥RCEP支持机构重要作用,促进成员国更好落实RCEP各项承诺,积极筹备开展2027年协定审议评估工作,为RCEP升级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推动提质升级,树立区域规则新范式。结合“十五五”时期积极扩大自主开放的要求,探索以服务业为重点,研究推动我国在RCEP框架下进一步扩大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养老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开放,积极拓展在绿色转型、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健康、旅游等领域的服务合作。推动条件成熟的部分成员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由正面清单逐步向负面清单方式过渡。积极推动区域累积规则、政府采购等章节领域的未竟谈判。借鉴中国—东盟自贸协定3.0版升级议定书、《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澳大利亚—新加坡数字经济协定和绿色经济协定等高标准规则,探讨就电子商务、绿色经济、产供链合作等领域的规则标准进行升级,拓展产业绿色转型、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领域合作,培育RCEP区域增长新动能。 

三是积极推进扩员,探索“RCEP+”对话合作。应通过扩员和加强对话合作,进一步提升RCEP市场规模、经济体量和区域影响力。目前,中国香港、斯里兰卡、智利和孟加拉国已提出加入RCEP的正式申请,还有一些经济体表达了浓厚兴趣。RCEP新成员的加入程序也已完成。应发挥RCEP支持机构功能作用,按照加入程序,探讨达成一致的加入原则,与更多经济体建立伙伴关系。此外,还可借鉴“东盟—中国—海合会”合作模式,以及CPTPP与欧盟、东盟的对话模式,探索推动“RCEP+”模式,与CPTPP、欧盟、非盟、海合会以及欧亚经济联盟等达成对话合作,围绕共同关注的贸易投资便利化、产供链韧性与合作、全球贸易环境与WTO改革等议题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提升全球经济治理有效性,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向更高水平迈进。 

RCEP的独特魅力在于其包容性与规模潜力:它连接了发达国家、欠发达国家与新兴经济体,贯通了制造大国、区域服务枢纽和最具活力的消费市场。在当前全球经贸秩序面临深刻变革的背景下,RCEP正积极推动构建更具韧性、更可持续的区域发展格局,持续打造全球自由贸易的新典范,为世界经济复苏与增长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一审:黄心蓉

二审:陈华丽

三审:唐彩红